陶方精擅一套[地斩刀],把一套江湖三流武学,练到出神入化的地步,十分难缠。
由于功法的原因,平日里恨不得走起路来,都是滚来滚去的。
性格也是极好,基本上不得罪人。
要不然,也不会成为捕头之首。
还有,他这名头,之所以被叫响,是指他遇到高手了,就连滚带爬,逃得飞快……
兴庆府知府都过了三任,他这个捕头还当得稳稳当当。
可想而知,这滚地功夫有多厉害。
“常三思有这么强?”
高岳眼神微厉,一丝杀机不经意间弥漫,让人心中发冷。
“我也不知他有多强……八年过去了,他基本上没在人前出过手。
只是,八年前,他曾经拦住一辆冲出城门的马车,救了一众流民。
当时双马奔腾,他一只手就拦住了。袖底飞针如雨,毙杀慌不择路的黑风山三位当家。
因此,被七色堂收罗麾下,直至如今……
此事发生之后,常三思[一臂挽双马,掌中藏剑,剑底飞针]的美名,还传扬过一阵子,此人深懂蹈晦之道,非易与之辈。
当然,若是高馆主亲自动手,自是手到擒来,杀之如屠鸡狗。”
“那还等什么?
事不宜迟,不管此事是否他所做下。擒下来问问,不就知道了。”
高岳冷然道。
随着陈平离开。
街道众人被惊动。
终于,有人发现了小院里的凶杀事件。
立即有人报官。
更有人认出了几位死者身份,顿时,就如捅了马蜂窝。
过不多久,清寂孤冷的破败小院之前,已是车马喧喧。
衙门捕快到了,长风武馆馆主“七星落长空”高岳到了,隆昌商号的张世荣也到了。
“雪儿,我可怜的雪儿。”
张世荣趴在自家宝贝女儿的尸身之上,哭得老泪纵横。
他年近花甲,须发花白,面容清瘦,看起来不像个锱铢必较的商人,反而像是满腹诗书的老儒生。
此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,就跟寻常的老人没什么区别。
四十多岁的时候,张世荣才生出这么女儿,自然是捧着手里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
平日里当做心肝一般的疼爱。
当他听说女儿被掳的消息之后,倒也没有乱了方寸,认为贼人多数是为了钱财,事情还可挽回。
还没等他调齐府内护卫,再请高人援救。
就听到女儿已经身死的消息。
这让人如何接受得了。
“只要为小女报得此仇,我张家愿出三千两黄金。”
哭了一会,张世荣强抑悲痛,深吸一口气,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“出手之人不止[铁鹞子]唐三两和[追魂手]吕青两人,其中另有高手。他们两人也没那本事,杀得了小徒和汪捕头。”
与张世荣神情截然不同的是一个身材健硕高大的中年人。
眉间有着深深的皱纹,长脸刚硬如同刀削,背上负着长